据《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安新县中医医院等43家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和编号的通知》(冀中医药[2014]19号文件)通知,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检查,并向社会公示,我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“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”。
二甲医院的确定在我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,标志着我院在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方面得到了国家的可定和认可。我院将继续加强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和管理,并认真做好“以病人为中心,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”为主题的持续改进工作,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、快捷、价廉、高效的医疗服务。